相對于顆粒物PM2.5和PM10,不少市民對臭氧的了解并不多。進入夏季,氣溫升高和光照加強,臭氧就可能成為首要污染物。而在很多人的認識之中,臭氧是個好東西,不僅能消毒,大氣中的臭氧層還能阻止紫外線,怎么現在成了污染物?
一定濃度下的“臭氧”具有殺菌功能,例如電冰箱除臭、蔬菜水果消毒等,是模仿高壓放電的原理,在一定濃度下迅速殺滅空氣中的細菌。但是,近年發(fā)現地面附近大氣中的臭氧濃度有快速增高的趨勢,就令人感到不妙了。
被環(huán)保部門納入空氣質量評價體系的臭氧,其實指的是低空臭氧。在高空中,臭氧可以形成臭氧層,從而起到避免紫外線直接輻射的保護作用。但出現在大氣層中,距離地面大約2.5千米左右形成的低空臭氧,是城市光化學煙霧的一種成分,它對植被和人類都有傷害,這種氣體吸入后,會對人體呼吸道,尤其是對肺部產生強烈刺激,危害健康。臭氧對呼吸道的破壞性較強,會刺激眼睛并讓皮膚長皺紋。臭氧是一種二次污染物,研究結果顯示,晴天的臭氧濃度比陰天、雨天大。作為強氧化劑,臭氧幾乎能與任何生物組織發(fā)生反應。它是光化學煙霧的主要成分。這種煙霧使人眼睛發(fā)紅,咽喉疼痛,呼吸憋悶、頭昏、頭痛。
據悉,臭氧污染在下午4~6點左右出現峰值,7點以后下降。專家建議,兒童、老年人及心臟、呼吸系統(tǒng)疾病患者等,應避免在臭氧濃度高的時間段進行戶外活動。根據目前我國實行的AQI指數,臭氧濃度在超過200微克/立方米時,兒童、老年人及心臟病、呼吸系統(tǒng)疾病患者就應該減少長時間、高強度的戶外鍛煉;超過300微克,這些敏感人群就應該避免戶外運動;達到400微克時,敏感人群應該停留在室內,一般人群適量減少戶外運動;如果超過800微克,所有人都應避免戶外活動。
進入夏季,一種公眾不太熟悉的污染物取代PM2.5,成為不少地方的首要污染物。它就是臭氧(O3)。臭氧即使輕微超標,頭頂依然藍天白云,人們往往不把它放在眼里。專家介紹,臭氧的危害較PM2.5有過之而無不及。它生成原因復雜,防治難度更高,在未來很長時間,我們都會遭其危害。
目前,執(zhí)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對臭氧監(jiān)測時間不到一年,因此,數據積累和研究工作還不夠完善。但是,根據這些監(jiān)測結果和中國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總站以往的臭氧監(jiān)測數據分析,我國臭氧污染呈現顯著的區(qū)域分布和季節(jié)變化特征。南方城市臭氧濃度高于北方,超標時間跨度大。臭氧濃度總體呈現夏季高、冬季低的特征,北方城市臭氧濃度月變化規(guī)律呈現倒“V”字形,4月后臭氧濃度逐漸上升,到6月份達到zui高值,之后逐漸降低;南方城市臭氧濃度月變化基本呈現“M”形,例如上海和廣州臭氧濃度從3月開始上升,5至6月出現濃度zui大值,之后逐步下降,10—11月左右出現第二個濃度高峰值。
細心觀察各個城市不同監(jiān)測站點的數據,往往會發(fā)現郊區(qū)臭氧濃度高于市區(qū)。對此,中國環(huán)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(fā)合認為,在城市尺度上,存在由上風方向下風方的臭氧形成輸送,即城區(qū)和郊區(qū)相互影響的現象。臭氧的前體物主要來自城市污染源,這些污染物排放后,一邊向下風向輸送,一邊形成臭氧,因此容易出現城郊臭氧濃度高的現象。正是由于臭氧的危害日益明顯,上對于臭氧的安全標準越來越嚴格。歐盟規(guī)定的臭氧“日zui大8小時平均值”,在過去5年中從80ppb降到了75ppb,又于2010年下降到了60ppb(約等于120微克/立方米),而且一年中平均值超過這個標準的天數不能多于25天(3年平均值)。我國2012年修訂的《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標準》也增加了關于臭氧的控制標準:臭氧8小時濃度日平均值一級為100微克/立方米,二級為160微克/立方米。而從監(jiān)測評價體系來看,目前對臭氧的評價采用臭氧8小時濃度點位zui大值評價方法,即一個城市中假設其中一個點位臭氧8小時濃度點位zui大值超標,那么這個城市臭氧即被判定超標。12號就是這種情形。專家認為,相對于其他污染物采用城市均值評價,臭氧8小時這種評價方法,更為嚴格。
目前,執(zhí)行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對臭氧監(jiān)測時間不到一年,因此,數據積累和研究工作還不夠完善。中國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總站大氣室工程師孟曉燕透露,與量大面廣的污染源形成反差,目前揮發(fā)性有機污染物還未列入我國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必測項目。另外,對一些排放大戶如煉油廠、涂料廠,監(jiān)測還停留在常規(guī)監(jiān)測方式上。“由于揮發(fā)性有機污染物成分復雜,監(jiān)測時需要*的方式方法,國外已經有了一些做法,但是我們自己的監(jiān)測方法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。”
修訂標準、納入監(jiān)測,只是臭氧污染防治的*步,有針對性地減排才是硬道理。中國環(huán)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(fā)合表示,歐美國家通過多年努力,比較好地解決了PM2.5的污染問題,但是還存在比較普遍的臭氧超標現象,究其原因,就是揮發(fā)性有機污染物控制得還不夠好。“他們做了這么多年尚且如此,我國排放強度更高,所面臨的減排形勢也更加復雜、艱巨。”從目前情況看,國外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,但是各地對揮發(fā)性有機污染物的防治重視不夠,原因就是它沒有被納入減排的約束性指標。他建議,做好揮發(fā)性有機污染物來源調查,制定長期控制戰(zhàn)略需要及早動手,只有將其納入減排約束性指標,工作才會有實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