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適用規(guī)范、標準
鋼結構設計、制作、安裝、驗收應遵循(包括但不限于)下列規(guī)范、規(guī)程:
《建筑結構荷載規(guī)范》 GB50009-2006
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 GB50011-2008
《鋼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 GB50017-2003
《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(guī)程》 CECS102:2002
《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》 GB8923
《冷彎薄壁型鋼設計規(guī)范 》 GB50018-2002
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 GB50205-2001
《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的設計、施工及驗收規(guī)程》JGJ82-91
《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(guī)程》 JGJ81-2002
《碳素結構鋼》 GB/T700-2006
《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》 GB/T1591-2008
《鋼結構用扭剪型高強螺栓連接副技術條件》 GB/T 3632 ~3633-2008
《碳素鋼埋弧焊用焊劑》 GB/T5293-1999
《熔化焊用鋼絲》 GB/T14957-1994
《低合金鋼埋弧焊用焊劑》 GB/T12470-2003
《低合金鋼焊條》 GB/T5118-1995
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(tǒng)一標準》 GB50300-2001
《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(guī)范》 GBT50328-2001
2、技術要求
2.1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本工程鋼結構施工圖設計圖紙、設計總說明的要求和相關施工、檢測、驗收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施工。
2.2本工程所采用的鋼材除滿足國家材料規(guī)范要求外,地震區(qū)尚應滿足下列要求:
(1)鋼材的抗拉強度實測值與抗拉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大于0.85。
(2)鋼材應具有明顯的屈服臺階,且伸長率應大于20%。
(3)鋼材應具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沖擊韌性。
2.3低碳合金結構鋼(Q345)鋼板及型材,主要用于鋼柱、鋼梁。Q345鋼材應符合國家標準《低碳合金結構鋼》 GB/T1591-94中規(guī)定的各項化學元素,成分及機械性能要求。鋼材屈服強度fy>345N/mm2。對于焊接結構, 應采用B級鋼材。吊車梁、桁架吊車梁應采用C級鋼材。碳素結構鋼(Q235)鋼板及型材,用于屋面、柱間支撐和系桿。 Q235鋼材應符合國家標準《碳素結構鋼》 GB/T700中規(guī)定的各項化學元素,成分及機械性能要求。鋼材屈服強度fy>235N/mm2。對于焊接結構 應采用B級鋼材。
2.4當焊接構件鋼材厚度>40mm時,其抗拉試件在板厚方向的收縮率,應不小于《厚度方向性能鋼板》 GB50313關于 規(guī)定的容許值。
2.5焊條
(1)焊條型號的具體選用,應遵循《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(guī)程》JGJ81的規(guī)定,焊條應符合《碳鋼焊條》GB/T5117國家標準。
(2)Q345與Q345鋼之間焊接應采用E50型焊條.Q235與Q235鋼間焊接應采用E43型焊條,Q345與Q235鋼之間焊接應采用E43型焊條。
2.6高強度螺栓
本工程高強螺栓性能等級:全部采用10.9級(螺桿采用20MnTiB;螺母采用15MnVB,墊圈采用45號鋼)。設置高強螺栓部位的構件(零件)接觸面,應采用噴砂處理,其摩擦系數(shù):對于Q235構件不小于0.45;對于Q345構件不小于0.50。
2.7普通螺栓
本工程普通螺栓均采用Q235鋼制成的C級螺栓。
2.8屋面檁條、墻面檁條:屋面檁條選用冷彎薄壁Z型鋼及輕型槽鋼。
2.9屋面板、墻面板:詳見建筑施工圖設計說明。
3、鋼結構的制作與加工
3.1鋼結構構件制作應按照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(GB50205-2001)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3.2所有鋼構件在制作前均放1:1施工大樣,復核無誤后方可下料。
3.3鋼材加工前應進行校正,使之平整,以免影響制作精度。
3.4螺栓孔徑(D)要求: 對于M12~M16 : D=(d+1.5)mm(d為螺桿直徑); 對開M18~M30 : D=(d+2.0)mm(d為螺桿直徑)。
3.5焊縫質量等級及焊接工程的主要施工要求:
3.5.1焊接時應選擇合理的焊接工藝及焊接順序,以減小焊接應力和焊接變形。
3.5.2組合H型鋼的腹板與翼緣的焊接應采用自動埋弧焊機焊接,且四道連接焊縫均應雙面滿焊,輕鋼薄壁構件允許單面焊接。
3.5.3組合H型鋼因焊接產生的變形應以機械或火焰矯正調直,具體做法應符合GB50205-2001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3.5.4構件角焊縫厚度范圍詳表1(角焊縫的zui小焊角尺寸hf) 和表2(角焊縫的zui大焊角尺寸hf)。
3.5.5焊縫質量等級:(除另有注明者外),所有在工廠制造的V形及K形坡口全熔透焊縫均為一級焊縫;所有在現(xiàn)場安裝的坡口焊縫,包括節(jié)點上、下翼緣及腹板的焊縫,上、下柱拼接節(jié)點焊縫,均為二級焊縫。連接板貼角焊縫均為三級焊縫。
工廠焊接的焊縫應采用自動焊接和半自動焊接,現(xiàn)場焊接可采用手工焊接,但應嚴格按操作規(guī)程進行。
3.5.6應保證切割部位準確、切口整齊。切割前應將鋼材切割區(qū)域表面的鐵銹、污物等清除干凈。切割后應清除毛刺、熔渣和飛濺物。毛刺、熔渣和飛濺物。
3.5.7組合型鋼,例如H型鋼及T型鋼,除特別說明外,均采用全熔透的角接焊縫。
3.5.8焊縫質量檢驗:
3.5.8.1對二級以上焊縫,應按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50205-2001的5.1及5.2規(guī)定進行外觀及 超聲波(或射線)探傷檢查及處置,并作記錄。
3.5.8.2對三級焊縫,應按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GB50205-2001的5.1及5.2規(guī)定進行外觀檢查及處置,并作記錄。
3.5.9焊工要求:
3.5.9.1應嚴格執(zhí)行規(guī)范GB50205-2001中強制性條文5.2.2之規(guī)定,持證上崗,對于鋼架及桁架吊車梁,施焊后應打上焊工鋼印,并做記錄。
3.5.9.2構件焊接時應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焊接應力與焊接變形。
3.5.9.3對所有焊縫的要求,應按設計圖紙及國家規(guī)范、規(guī)程、標準的要求執(zhí)行。
3.5.9.4 29m、30m跨度鋼架梁應按1/750比例起拱,施工圖中有明確要求者除外。
4、鋼結構的運輸、檢驗、堆放
4.1在運輸及操作過程中應采取措施防止構件變形和損壞。
4.2結構安裝前應對構件進行全面檢查:如構件的數(shù)量、長度、垂直度,安裝接頭處螺栓孔之間的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等。
4.3構件堆放場地應事先平整夯實,并做好四周排水。
4.4構件堆放時,應先放置枕木墊平,不宜直接將構件放置于地面上。
5、鋼結構的安裝
5.1柱腳及基礎錨栓:
5.1.1應在混凝土短柱上用經緯儀及墨線將各柱中心線彈出,并用水準儀將標高引測到錨栓上。
5.1.2基礎底板,錨栓尺寸經復驗符合GB50205要求且基礎砼強度等級達到設計強度等級的 75 %后放可進行鋼柱安裝。
5.1.3鋼柱腳地腳錨栓采用螺母可調平方案,鋼柱腳應設置鋼抗剪鍵,詳見結構施工圖。待主結構支撐等配件安裝就位, 結構形成空間單元(幾何不變體系)且經檢測、校核幾何尺寸確認無誤后,應對柱底板和基礎(或混凝土短柱)頂面間的空隙采用C35微膨脹自流性細石砼或灌漿料填實,可采用壓力灌漿,應確保密實。
5.2結構吊(安)裝:
5.2.1結構吊(安)裝時,應采取有效措施,確保結構的穩(wěn)定,并防止產生過大變形。
5.2.2屋架安裝順序:應先安裝靠近山墻的有屋面支撐系統(tǒng)的兩榀屋架,而后安裝其它屋架。待頭兩榀屋架安裝完畢后,應在兩榀屋架間將垂直支撐,水平系桿,檁條及屋面水平支撐全部裝好,安裝完成后應利用屋面水平支撐調整構件間的垂直度及水平度;待調整正確后方可鎖定支撐,而后安裝其他屋架。除頭兩榀屋架外,其余榀的檁條的螺栓均應校準后再行擰緊。
5.2.3屋架組裝:對于大跨度屋架,在地面組裝時應盡量采用立拼,以防屋架各桿件發(fā)生側向變形。
5.2.4檁條的安裝應待屋架調整定位后進行,檁條安裝后應用拉桿調整平直度。
5.2.5如遇到大風、暴雨等不良氣候條件應禁止安裝鋼結構、并提前對已安裝好的結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
5.2.6結構安裝完成后,應詳細檢查運輸,安裝過程中涂層的擦傷,并補刷油漆。對所有的連接螺栓應逐一檢查,以防漏擰或松動。
5.2.7待鋼結構全部安裝完畢并檢查確認無誤后,屋面板(鋼承板)方可進行安裝,根據(jù)施工圖鋪板方向進行鋪板,鋪板時鋼板應保證平整,然后再安裝栓頂。
5.2.8不得利用已安裝就位的構件起吊其他重物,不得在構件上加焊非設計要求的其他物件。
5.3所有剖口對接焊的焊角除注明外均為45°。
5.4必須保證錨固鋼筋與預埋鋼板的焊接可靠,預埋鋼板應定位準確。
5.5高強螺栓施工:
5.5.1鋼構件加工時,在鋼構件高強螺栓結合部位表面除銹、噴砂后立即貼上膠帶密封,待鋼構件吊裝拼接時用鏟刀將膠帶鏟除干凈。
5.5.2螺栓的上下接觸面處如有1/20以上的斜度時,應采用墊圈墊平。
5.5.3對于在現(xiàn)場發(fā)現(xiàn)的因加工誤差而無法進行施工的構件螺拴孔,不得采用錘擊螺栓強行穿入或用氣割擴孔,應與設計單位及相關部門協(xié)商處理。
5.5.4高強螺栓.螺母和墊圈采用《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》(GB699-88)中規(guī)定的鋼材制作;其熱處理、制作和技術要求應符合《鋼結構用高強度大六角頭螺栓、大六角頭螺母、墊圈型式尺寸與技術條件》(GB/T1228~1231-91)的規(guī)定。
5.5.5扭剪型高強螺栓擰斷順序應由中間向兩端逐步交錯將Z字型擰斷。對栓焊連接接頭的施工順序中,應遵循"初擰-焊接-終擰"的順序;擰斷完成后,應檢查尾長是否符合要求。
5.5.6高強螺栓的孔必須是鉆成的(或沖成較小孔徑,然后擴孔)。
5.6普通螺栓施工中有關要求見國家標準GB50205-2001中6.2有關規(guī)定。
5.7凡本說明未盡事宜,均按照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(GB50205-2001)的有關要求執(zhí)行。
6、鋼結構的涂裝
6.1除銹:除鍍鋅構件外,制作前鋼構件表面均應進行噴砂(拋丸)除銹處理,不得手工除銹,除銹質量等級應達到國標GB8923中Sa2.5級標準。
6.2防腐涂層:
底漆一遍,環(huán)氧富鋅防銹漆,涂層厚度:室內 25~30 微米;室外 25~30 微米;
中間漆二遍,環(huán)氧富鋅防銹漆,涂層厚度:室內 25~30 微米;室外 25~30 微米;
面漆二遍,防火涂料,修補漆共五遍,各層如上,涂層厚度: 室內 > 125 微米;室外 > 150 微米;其它外露金屬構件均刷環(huán)氧云鐵底漆二道,丙烯酸聚氨酯面漆二道。
6.3下列情況免涂油漆:埋于混凝土中、與混凝土接觸面、將焊接的位置、高強螺栓連接范圍內構件接觸面。
7、鋼結構防火工程
7.1本工程防火等級為一級,要求鋼構件耐火極限為:鋼柱3小時,鋼梁2.5小時,樓板、樓梯1.5小時,檁條1.5小時。
7.2施工所選用的鋼結構防火涂料與防銹蝕油漆(涂料)之間應進行相容性試驗,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8、鋼結構維護
8.1鋼結構使用過程中,應根據(jù)材料特性(如涂裝材料使用年限,結構使用環(huán)境條件等),定期對結構進行必要維護(如對鋼結構重新進行涂裝,更換損壞構件等),以確保使用過程中的結構安全。
8.2鋼柱柱腳在柱腳頂面以上的部分應采用C25強度等級混凝土包裹(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mm),并應使包裹的混凝土部分頂標高至-0.200。
8.3受高溫作用的結構,應根據(jù)不同情況采取下列防護措施:
8.3.1當結構可能受到熾熱熔化金屬的侵害時,應采用磚或耐熱材料做成的隔熱層加以防護。
8.3.2當結構的表面長期受輻射熱達到150C°以上或在短時間內可能收到火焰作用時,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(如加隔熱層或水套等)。
9、鋼結構抗震補充措施
9.1焊接H形鋼柱或箱型柱在下列范圍內,柱翼緣與柱腹板必須是全融透焊縫:
9.1.1梁柱剛接接頭處,梁高度Hb及上下各500mm范圍內。
9.1.2柱接頭部位及上下各100mm范圍內。
9.2焊接柱其余部位,可用部分焊透V型焊縫,焊腳尺寸S不小于腹板厚度的1/2,或雙面貼角焊縫。